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智慧校园示范校答辩工作的通知
- 江苏省电化教育馆
- 2021-12-1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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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信办〔2021〕3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智慧校园及示范校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信函〔2021〕2号)精神,我办开展了第三批省级智慧校园审核认定工作,目前已完成省级网络审核。经研究,拟于12月下旬组织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学校
参与答辩的学校共81所,包括经市县推荐并通过省级专家网评的65所中小学,以及分列本科组、高职组省级网络审核排名前8的16所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具体安排
1.答辩共分小学一组、小学二组、初中组、高中组、高职组、本科组6组,答辩分组、答辩顺序及专家组成均由省教育厅机关纪委随机抽取。
2.答辩时间定于12月27—31日期间,各组具体答辩时间及学校答辩顺序提前一天通知。
3.中小学集中到各设区市电教部门通过云视讯会议系统进行远程答辩。高校集中到省电化教育馆进行现场答辩。
4.答辩分两个环节进行:一是工作汇报,要求制作PPT,时长8分钟左右,由各校分管信息化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汇报,汇报时间剩余30秒时工作人员进行提醒;二是现场问答,时长7分钟左右,由各校自行确定主答辩人,参与答辩人数不超过3人。
5.答辩总分为100分,其中,工作汇报80分,现场问答2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答辩得分将以60%的分值计入示范校综合评分。
三、其他要求
1.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答辩工作安全、规范、高效进行,请各地各校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2.请各有关学校认真做好答辩准备,相关答辩文字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3)及PPT务必于12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fzghb@jse.edu.cn。
3.参加答辩人员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周书贤,联系电话:025-83752138。
江苏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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