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化教育馆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发布第二十四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的通知
- 江苏省电化教育馆
- 2020-07-1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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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电教〔2020〕15号
各设区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化中心,各高等学校办公室:
现将《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发布第二十四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的通知》(教电馆〔2020〕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基础教育组: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幼儿教育组、特殊教育组不设置)。
2.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职业岗位核心能力线上精品课资源(以下简称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
3.高等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
二、参加办法及报送作品数量
本次活动遵循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基础教育组作品由各设区市统一组织报送,每市报送作品15件。中等职业教育组、高等教育组作品由学校统一进行网上报送,其中,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作品每所学校报送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件,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作品报送数量不限。
1.基础教育组:各设区市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统一将参赛作品报送至省电化教育馆应用推广部。
2.中等职业教育组和高等教育组: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请于2020年9月1日—30日期间,登录“教师交流活动”网站(http://mtsa1998.ncet.edu.cn),对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作品进行网上报名、上传作品;于2020年9月1日—10月15日期间,将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作品名单及联系人信息表报送至中央电化教育馆项目联系人后,登录管理平台(http://www.vepac.cn)进行网上报名、在线填写作品信息、上传作品。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作品遴选工作,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参加。
2.各地、各高校要对参赛作品严格审核,确保作品没有政治原则性和科学常识性错误,并对作品的准确性、完整性、原创性负责。
联系人:高明亚、钱旭,联系电话:025—83752117
附件:省电化教育馆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发布第二十四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的通知(扫描下面二维码查看)
江苏省电化教育馆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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